今天
冲上热搜第一
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
相关内容包括:
户外店招不再千篇一律
“第三卫生间”将成公厕标配
摊贩可在夜市合法摆摊
……
其中最受人关注的一条
莫过于“留住烟火气,优化设摊经营”
夜市中的一个个摊位,是城市烟火气的生动注脚,却也是城市治理的难题。附近居民觉得被打扰,消费者又有需求,是一刀切杜绝,还是给予一定空间?
为助力恢复城市“烟火气”,立法修订对“设摊经营”作了优化,允许符合限定条件的设摊经营。
《条例》则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、桥梁等公共场所、兜售物品的同时,明确区政府、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、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,这就较好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关注民生需求的关系。
同样,对散发商业性宣传品的行为,以前是全面禁止,《条例》则修改为在主要道路、景观区域、商业集中区域、交通集散点、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市绿化市容部门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进行禁止,由全面禁止变成了重点区域的禁止。
烟火气又回来了!
你期待吗?
来 源:新闻坊
更多内容,欢迎访问:临港家
微信公众号『王牌客栈』
第一时间了解最新网络动态
扫码关注不迷路~